Tuesday, 23 November 2010

專欄評論:維權策略/維權本質

專欄評論:維權策略/維權本質

2010年11月22日發表於 香港《教協報》第581期 「維權論壇」專欄

潘嘉偉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身在獄中的北京作家劉曉波獲頒諾貝爾獎和毒奶粉受害家長趙連海被判刑兩年半的事,引起海內外和內地維權人士外很多討論,特別是對維權的方式,一直有 很多爭議。甚麼維權策略才能在中國的現實環境中操作?維權本身是否需要如一些批評者所說那樣,要有更完善的策略?維權人士又可以如何保護自己?

劉曉波、趙連海、譚作人等人的名字經常出現在海外媒體,媒體和關心內地人權狀況的人士通常稱他們為異見作家和維權人士, 他們生活在這個年代的中國,因為內地媒體受政府控制而鮮有報導他們的事跡,中國大陸的一般民眾都沒法全面了解他們所做過的事情,主要關心他們的還是維權圈 子裡的其他同道。因此,對他們爭取權利和關注人權的方式,往往引起圈內外的人士批評。

有些人批評他們「維權策略」不夠完善,認為他們不應該那麼直接批評政府和那麼直率的爭取,應該有長遠和持久的策略,以求 使中國政府接受「適度」的批評,並希望有開明的國家領導人可以「從上而下」提出改革。這些人的願景是希望在中國政府現在能接受批評的程度下,給政府提出改 善的建議,不宜對現在的國家領導人提出太激烈的意見,否則,提出激烈建議的人,只能心有準備要被判刑坐牢,但這些人認為這樣犧牲並不值得。

至於支持劉曉波和趙連海等人提出一針見血的批評和全力爭取權益的人,則認為不應相信中國政府,因為中國近代歷史證明,中 國政府一直為了維持專制統治,不惜多次發起政治運動,打壓異見人士,若再相信中國政府會自我改革,根本沒法看見人權與法治得到真正的改善。因此,只能透過 公民不斷以「從下而上」的方式爭取,才能達至真正的改革。

表面看來,這兩種「策略」其實並非絕對矛盾,而且是可以相輔相成的,關鍵在於持這兩種策略看法的人士如何互相尊重與磨 合。如果能在建制內進言的人士,多向建制內的開明領導人說明,如趙連海這樣的案件,原來只是一宗毒奶粉受害家長為了自己受害的孩子和其他同病相憐的家長爭 取的案件,根本不應該把一個原來「非政治化」的案件「政治化」,若妥善處理,嚴懲相關的官員,結果就不會使中國政府被國際社會唾罵為「沒有良心」。另外, 其實很多積極參與推動維權工作的人士,都是一直採取很和平的方法,如劉曉波和趙連海等人,只不過是以寫文章和在法院外和平抗議的方式,宣示和爭取他們的訴 求,如果與建制內人士諳熟的人士願意作為橋樑,希望能透過他們的影響力向國家領導人提出訴求,看看國家領導人能否接受這種「更和平」的表達方式。

然而,問題的關鍵在於在位者是否願意聆聽不同的訴求。若中國政府領導人不論如何,已認定提出政治改革的訴求是一定不能接 受,而且一定是「顛覆國家政權」的陰謀;若政府也認定爭取自身權益和揭露官員貪腐的做法就是「尋釁滋事」,那麼根本沒有必要再討論甚麼「維權策略」,因為 政府只會把一切的維權努力看成是「謀反」。若「維權本質」已被政府全面否定,那麼我們只會繼續看見更多的打壓,只會有更多像劉曉波這樣的書生被以言入罪, 只會有更多像趙連海這樣的平民百姓被迫變成「維權人士」。

Saturday, 13 November 2010

香港《公教報》「義筆容辭」專欄:勞動的尊嚴

http://kkp.catholic.org.hk/lo/lo3482/lo3482_11.htm


潘嘉偉
 
20101114日發表於香港《公教報》「義筆容辭」專欄

香港著名快餐集團「大家樂」以所謂履行最低工資條例而推行員工用膳時間沒有工資的做法,引致各界強烈批評,最終「大家樂」迫於公眾壓力,撤回有關措施,並宣 佈員工可繼續享有每小時二元至三元五角的加薪,而毋須再被扣減用膳時間的工資,每月獲真正加薪數百元不等。「大家樂」同時會把十月份扣減的膳食薪金歸還員工, 涉及款項只是三百六十多萬元,對每年盈利以億算的大集團來說,應該只是小數目。

「大家樂」雖然最終被迫回應工會團體和市民的訴求,但「大家樂」仍然堅持他們的妥協只是因為留意到「部分社會團體及公眾人士對有關措施持有不同意見甚或誤 解」,為了「釋除公眾疑慮與顧及整體社會和諧」而作出這個決定,並強調「原定安排雖獲絕大部分員工簽署同意書」,又說有關安排共有七千五百名員工可受惠。

「大 家樂」對用膳時間的工資成本也要省掉的做法和回應事件的態度,正正突顯大集團對低層僱員的態度,員工對他們來說只不過是生財工具,他們吃午飯與否,與公司 沒有關係。飲食業的僱主可能會說,這是飲食業界某些行內都接受的做法,現在「大家樂」撤回這個做法,只是為了「釋除公眾疑慮」;而早前因支持最低工資標準 為每小時二十元而被揶揄為「廿蚊張」的飲食業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甚至說事件是被「政治化」,好像業界這種做法十分正常,有人幫「大家樂」員工爭取,就是搞 事似的。

然而,試問若員工的工資能達到養家活兒、安居樂業的基本要求,有誰又會願意接受這樣苛刻的條件?機器尚要定期保養維修,人不是機器,怎能連上班時用膳的時間 也是沒有工資的?我們絕對不能讓大集團把這樣的工作模式「合理化」和「正常化」。幾年前,筆者在一家關注中國內地勞工的組織工作,每天細讀內地和海外報章 和網站,發現有些在內地投資的香港商人,同樣把內地工人長期超時工作和低工資的情況,看成是理所當然,並說工人們也願意超時工作以賺取更多工資。這是非常 可怕的邏輯,若社會認同這種情況,認為這是十分「正常」的勞動關係,那麼工人在僱主面前確是沒半點尊嚴。

「大家樂」的網站有一欄是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特別說明該公司多麼重視環保和慈善工作,但若對自己的員工也採取不尊重的做法,再談甚麼企業社會責任,只會是「包裝」,不折不扣的公關技倆而已。「大家樂」的事件應該讓其他公司作為借鏡,否則,街頭巷尾對「逢商必奸」的說法只會越來越多。真正的「企業社會責任」應該 是包括多方面,而其中保障員工的基本權益當是不可或缺的,而且訂立最低工資的目的是要保障工人獲得合理和能夠生活的工資,僱主不應藉機以推行最低工資規定 之名,以各種方式企圖繞過法律。 

天主教教會對勞工權益一向非常重視,第一份社會訓導文件《新事》通諭(一八九一年頒布)已對要求僱主重視勞工權益多加着墨。及後,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一九八 一年頒布《論人類工作》通諭,其中一段特別提及合理工資作為經濟公義的重要性:「工人應得到公道的工資。對所做的公道酬報,正是社會倫理的關鍵問題;同 時,一個社會經濟制度的正義,以及它的正確運用與否,也是看在此制度下,人的工作是否得到適當的酬報來評估。」(《工作》通諭,十九節)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http://www.hkjp.org

Thursday, 7 October 2010

香港《公教報》「義筆容辭」專欄:珍惜自由的空氣

http://kkp.catholic.org.hk/lo/lo3477/lo3477_09.htm

潘嘉偉

20101010日發表於香港《公教報》「義筆容辭」專欄

最 近有幾件事情令筆者更深體會享有自由的可貴,當聽見其他地方的人民為了爭取自由而付出沉重的代價,香港是相對自由的社會,我們更應該珍惜一直享有的自由, 當我們的自由被龐大的國家機關試圖箝制的時候,我們須立場堅定努力維持。筆者剛隨另外幾名獨立中文筆會成員到東京參與國際筆會第七十六屆周年大會,很無 奈,其中一位國內會員最終不獲中國政府批准赴日,我們頓感另外三名能夠成功赴日出席會議的會員非常幸運,出入境的自由並非理所當然。

參 與起草《零八憲章》著名北京劉曉波是獨立中文筆會的前會長、現任榮譽會長,因為他今年獲提名角逐諾貝爾和平獎,而且呼聲很高,獨立中文筆會作為國際筆會一 百四十五個成員分會之一,在今屆會議中多次成為焦點。劉曉波只因參與起草及聯署《零八憲章》,以及撰寫六篇批評政府的文章,於去年聖誕節十二月二十五日被 重判十一年監禁,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他的遭遇引起很多作家的關注,中國現在經濟發展迅速,卻仍然對基本人權如言論自由多番箝制,異見人士仍被嚴重打壓,很 多與會作家都表示不能理解,並對同業受獨裁政權打壓表示憤慨與同情。

國 際筆會成立於一九二一年,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人權組織,一直關注世界各地作家及文字工作者的言論自由。據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今年關於墨西哥的議案, 墨西哥在過去九個月內有八位記者被殺,三名記者失蹤。國際筆會另一個委員會和平作家委員會今年的議案是關於一名在伊朗的庫爾德語作家,被執行死刑前幾個星 期,他寫了一封弔唁信給另一名同樣被以言入罪而被判死刑的作家,內容主要是對和平與自由的嚮往,令人感到無限唏噓。還有許多國家和民族作家的狀況被列入議 案關注,包括俄羅斯、越南、厄立特里亞國、洪都拉斯、伊朗、尼泊爾、斯里蘭卡、土耳其、格魯吉亞、中國及維吾爾族等等,可見世界上很多地方的言論自由狀況 仍是非常嚴峻。

當 筆者還在東京開會的時候,收到消息知道本會申請舉辦為國內宗教自由的拜苦路遇到阻礙,康文署的職員原來同意借出駱克道遊樂場作拜苦路活動的起點,並提醒委 員會要為活動購買保險。其後康文署表示因活動性質涉及中國宗教自由問題,認為「政治敏感」,因而拒絕批准使用其轄下的駱克道遊樂場。此舉明顯沒有尊重香港 市民在宗教信仰自由、言論、思想表達、集會等方面的基本人權由。事件被傳媒報道後,康文署卻否認有提及「政治敏感」,而用種種行政理由來推搪,實在令人無 法相信沒有「政治審查」,若舉辦公開宗教活動的自由也受到限制,我們這裡自由的空氣會變得愈來愈稀薄,筆者不希望香港市民患上「自由高山症」。

筆者很多內地朋友一踏足羅湖邊境好像如釋重負,記得其中有一位維權律師朋友甚至興高采烈說:「終於可以呼吸一口自由的空氣!」然而,今年香港多次社會行動引 致警民之間衝突,警方態度一貫官僚,視抗議人士如暴民,動輒使用抗暴的胡椒噴霧,使示威人士為了表達不滿而作更激烈的行動,官民之間的關係更見緊張。不少 國內朋友紛紛向我表示,覺得香港好像快要「失守」了,若我們不努力以理性的方式讓更多香港市民珍惜並非必然的自由,很快我們便會像內地朋友那樣,為了呼吸 一口珍貴的自由空氣而感嘆。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http://www.hkjp.org

Thursday, 23 September 2010

專欄評論:維權之路荊棘滿途


2010920日發表於 香港《教協報》第578 「維權論壇」專欄

潘嘉偉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過去幾個月,本會在這個專欄介紹了國內幾位維權律師如何受不同層面打壓的情況,以及地方官員如何在一些維權案件中作出橫蠻無理和公然違法的行為,本文謹就近月觀察內地人權捍衛者及維權律師面對的境況,嘗試分析維權運動當下的處境。

自去年12月北京作家劉曉波因參與起草《零八憲章》被重判11年, 涉及重大事件的維權人士相繼身陷牢獄,侵犯人權的官員卻仍接受俸祿,受害者的冤情仍是無法得以伸張。類似事件不斷發生,引伸出來的侵犯人權狀況越來越明 顯,但維權人士及維權律師為這些受害者爭取的努力,往往因為無法對官員構成相應巨大的壓力,而好像使受害者冒險走了爭取權益效果不顯著,同時又增加了幫助 他們的維權人士及維權律師的風險,有多位跟筆者相熟的維權律師常常表示對維權運動的前境感到悲觀,他們覺得繼續團結接辦涉及影響龐大群體的維權案件,但腐 敗的司法制度和肆意箝制維權律師執業的司法官員,使人權狀況不斷惡化,律師必須在竭力幫助其當事人的同時,也必須考慮自身的安危,律師執業生涯受嚴重威 脅,大大削弱他們能夠發揮的作用。

揭露四川汶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發起公民調查的環保人士譚作人於今年2月被重判5年, 不論各方多番為他聲援,甚具影響力的人士如著名行為藝術家艾未未又為了繼續譚作人的調查,與友人不斷努力收集四川地震死難學童的名字,在網上每天唸出死者 的名字,以示尊重死難者,並予以警惕民眾這些小孩是如何被貪污腐敗奪去寶貴的生命,但無奈譚作人被判刑之後,窮盡法律途徑爭取的受難學童家長們如何在絕望 中咬緊牙關跑到北京上訪,與此同時,又發生青海玉樹地震與甘肅泥石流災難,龐大的死難人數及一些人英勇救援的事蹟,悲慟中大家都動了憐憫之心,捐了很多捐 款到災區,但家長們卻仍不斷冒險爭取,不禁令人懷疑善心人的捐款有多少能到災民手裡,面面碰壁,令人不禁懷疑維權的效果,其他類似事件的受害者,如毒奶粉 和毒疫苗受害者家長,他們無可奈何地面對同樣的命運,毒奶粉受害家長代表趙連海自今年3月底被帶往法庭接受一審之後,至今仍被關押,還沒判刑。

維權人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莫須有罪名被抓捕和被判刑的亦有增無減,過去幾年曾被廣泛報道的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廣東民間法律工作者郭飛雄、黑龍江失地維權人士楊春林、黑龍江律師袁顯臣及一些批評中國政府的作家等仍然繫獄;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今年3月短暫重現之後,不到一段時間又告失蹤,香港《南華早報》7月的一個報道公布了跟高智晟的深度專訪,說明他被嚴密監視期間被多次虐打;獲釋已4年的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仍被監視,剛坐滿43個月冤獄的山東失明「赤腳律師」陳光誠於今年98日 獲釋後,與妻子袁偉靜仍是未能避過嚴密監視。中國政府從不敢回應外國使節與媒體對這些維權人士的狀況,一直搬出來招架的只是厚顏無恥地聲言中國是法治國 家,會依法嚴肅處理這些案件云云,但若具體說明這些人如何干犯「相關法律」,在聯合國佔重要位置的中國政府卻公然否定普世人權價值標準,指手畫腳叫別國 「不要干預中國的內政」。

2008年 北京奧運,到今年上海世博,維權人士之間普遍認為人權狀況相比八九民運之前差很遠,無奈現實的社會氣氛使大部分有影響力的知識份子不敢領頭走前一步明確要 求司法改革、政治改革,更甚者,有些知識份子更直接或間接肯定當權者的獨裁,甚麼都認為應該有「中國特色」,以民粹思想合理化侵犯人權的做法,致使今天維 權運動路途仍然十分崎嶇,維權人士與非政府組織工作者往往只能另闢蹊徑,以求微步推進中國的公民社會。

Thursday, 29 July 2010

香港《公教報》「義筆容辭」專欄:「傲慢」與「偏見」

http://kkp.catholic.org.hk/lo/lo3467/lo3467_10.htm

潘嘉偉

2010年8月1日發表於香港《公教報》「義筆容辭」專欄

今年香港書展除了備受批評的「𡃁模」之外,內地著名「八十後」作家韓寒也搶了不少風頭,他在書展的論壇吸引了二千多名觀眾與過百名記者,儘管大部 份「粉絲」為內地遊客,但遊覽書展的香港市民也一睹這位內地文藝偶像的風采。筆者非常欣賞韓寒回應記者尖銳問題的技巧,但他對一些「敏感」問題的回應,卻 正好反映內地文化人士無可奈何的「自我審查」,亦正好反映「文化明星」與其他維權人士及民運人士如何受到截然不同的待遇。

當記者問韓寒,他作為八十後的一代,覺得應不應該平反六四,他的回答不忘顯示他作為新一代「文化偶像」挑起讀者幻想的「不羈風範」,他說:「前幾天 我(在內地)喜歡上了一個女孩,但我很怕我說了真話以後,就會變成馮正虎一樣(按:馮正虎為上海維權人士,他在二○○九年六四二十周年之後,多次嘗試從東 京回上海,但自二○○九年六月七日開始,被拒入境八次,滯留東京成田機場,直至二○一○年二月十二日才成功回到上海),要留在香港,我相信我的態度你可從 我的話裡體會得到。」其後又說:「唉……怎麼說呢,你要問任何一個文化人應不應該平反,我相信都會得到一樣的答案,但是我說了有甚麼用呢?」

這問題使這位新一代「文化巨星」多麼為難,雖然身在香港回答這樣一個問題,卻有諸多考慮。或許他說的對,就算他有這麼多支持者,即使他說要平反六 四,中國當權者那麼心硬,一般民眾又只顧自己的發展與生活,實在很難起到甚麼作用。然而,若擁有龐大民眾支持的「文化人」也因為考慮說了超越官方底綫的話 要付出不願承受的代價,那麼我們如何期望一般民眾會關注這個議題呢?若我們要等「民智」成熟,民眾一起提出共同的訴求,或者等經濟發展來改善人權狀況,希 望社會和當權者自我轉變而最終達至民主,恐怕是異想天開。

雖然韓寒有眾多支持者,他的博客有逾三億的驚人點擊率,但在香港這個自由地方發表言論,也要害怕說了「不應說的話」回到內地會有問題,這可間接說明 內地言論自由被箝制的地步。筆者不敢批評這位新一代「文化巨星」不敢為表明立場而作出犧牲,但我卻感到他的「傲慢」。當我們看看那些真正為堅持要求中國政 府平反六四,以及援助其他維權人士和民運人士的時候,我不禁要問:這些「不識時務」的人士何以多年來的努力都無法引起民眾的共鳴呢?

最近再有一名著名四川作家、民運人士劉賢斌因參與維權運動及聲援其他維權人士而遭到報復,他在維權人士及關注人權問題的朋友當中頗有名氣,但可能因 為他不懂如韓寒這樣新一代「文化人」那麼「識時務」,懂得說話「點到即止」,結果剛坐完了十年牢獄不到兩年時間,再於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被四川省遂寧 市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再次面臨鐵窗之苦。再想到其他也可代表「公共知識份子」和被歸類為「文化人」的維權人士,因參與起草《零八 憲章》而被重判十一年的北京作家劉曉波;因協助其他維權人士及撰文批評當權者侵犯人權而被判刑三年半的北京維權人士胡佳;以及因撰文批評政府而被判刑三 年、於去年七月刑滿獲釋,並在獄中完成其新作《行為藝術下課!》的浙江作家及藝術家嚴正學等等,他們堅持表達自己的言論自由,卻屢次被禁聲,無奈沒有「貼 近時尚」,沒法引起年輕一代的追捧,可能國內沒多少人認識他們。筆者認為,現在國內的「韓寒效應」反映了嚴重文化扭曲的現象,追捧「文化明星」的狀況只會 窒礙真正言論自由空間的發展,希望這只是筆者個人的「偏見」,敬希廣大讀者指正。

正義和平委員會 http://www.hkjp.org